涉嫌单位行贿罪 国美电器收到起诉书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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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电器(0493.HK)昨日发布公告称,于2月25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涉嫌单位行贿罪的起诉书,针对这一指控,公司将会积极抗辩。国美电器股价昨日上涨1.64%,收于2.48港元。

根据起诉书的陈述,国美电器涉嫌的单位行贿行为发生在2006年至2008年间,该期间黄光裕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董事及国美电器的法定代表人。国美电器作为单位行贿主体之一涉嫌单位行贿罪,所涉及的金额为涉案总金额456万元的一部分。

此前有消息称,黄光裕案将于3月中下旬一审开庭,除了其妻杜鹃、中关村公司原董事长许钟与黄光裕同案被公诉,黄光裕掌控的国美电器和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涉嫌单位行贿,被指两公司向5名公安系统和税务系统官员行贿共计456万元。

国美电器昨日表示,公司已聘请资深刑辩律师作为附属公司的辩护人。在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后,公司初步认为,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公司仅会被处以罚金,所承担的罚金数额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负面影响。

国美方面人士也再度强调,自黄光裕被调查以来,接替黄光裕出任公司主席的陈晓对公司进行了内部调查,并聘请了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制度进行评估,没有发现集团任何资产和资金被挪用及用于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

昨日,花旗发表研究报告,称诉讼不会对国美业务经营造成任何重大影响,对其未来前景仍持乐观判断,给予其“买入”评级。国泰君安昨日报告同样给予国美“买入”评级。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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