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伊始,一则“虚增销售收入达50亿元”的消息,揪出了四川长虹12年前的陈年旧账。通过四川长虹与举报人的“口水战”,目前尚难判断长虹是否存在财报造假之实。
在这场“口水战”中,四川长虹倾巨资打造、已初见成效的等离子项目究竟会否受到“财报门”的连累,已经成为了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财报门”引发“口水战”
2月25日,一则“四川长虹被指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的消息引发了市场的轩然大波。当天下午,四川长虹新闻发言人给中国经济时报发送了一份澄清说明,对举报的“1998年度通过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重复确认销售收入”、“做假71份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费用处理、存货计提”等事项予以否认,并称“知情人范德均”系“报复”长虹,(详见2010年2月26日本报刊登的四川长虹回应“财报丑闻”)。
2月26日,范德均指责四川长虹刊出的澄清说明没有正面回应他举报的问题,并进一步公开了其认为长虹财务造假的系列材料,包括《长虹公司虚假财务报告说明》、《欺诈发行情况说明》、《四川长虹(600839)1998年报告》以及所涉及的购货商《重庆百货大楼1998年年度报告》和上海英达商业公司报表等。
2月26日下午,四川长虹再次向媒体公布了一份材料以证明范德均此次举报“动机不纯”。这份材料是范德均1月21日写给长虹公司的一封信,其中提到当年他被判刑是冤枉的,并指长虹在其中充当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范德均在信中称,“将采用一切合法方式和手段将长虹公司所有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诉诸天下,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回应称,2月25日四川长虹发布的澄清公告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公告,说明长虹并没有存在虚增销售收入等问题,公司26日公布的材料只是想证明范德均的真实目的是“要求返还属于他的77万余元”,而并非他此前表示的“举报不图钱”。
投资者担忧等离子项目
针对四川长虹的“财报门”事件,投资者更为担心的是是否会涉及等离子项目。
一位刘姓投资者对本报记者说:“过了12年的事情,真假已经无关紧要。问题的关键是长虹等离子项目的成败,如果12年前的财报造假成立,则会牵扯到长虹2009年发债的合法性问题,事情真的纠缠起来,等离子项目的资金问题就会成为击毁长虹的重磅炸弹。现在我最关注的问题并不是长虹12年前的财报是否造假,而是长虹等离子项目的进展情况究竟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