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招聘版主,有意向的报名”,网站开了一段时间后,李某某感觉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便以站长的身份,在网站上发帖子招兵买马招募版主,得到了不少人的响应,60岁的上海人王某某就是其中之一。王某某喜欢色情内容,进入“男孩天空”这个色情网站后,他为了能不花钱看到更多内容,就竞争到了该网站“亚洲激情”、“欧美激情”等3个版块的版主职务。
就在李某某的“男孩天空”越办越火的时候,2009年7月27日晚,鼓楼公安分局民警敲开了李某某暂住地的房门。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他对开设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事实供认不讳。同年9月15日,王某某落入法网。经权威部门鉴定,“男孩天空”网站共发布淫秽图片55059张、淫秽帖2874篇、淫秽视频3168个。网站站长李某某通过对会员收取费用的方式,共牟利6860元。
60岁“老版主”昨上诉
2009年12月18日,鼓楼区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进行了庭审。李某某辩解,其做色情网站不是为了赚钱,仅是为了弥补管理成本支撑网站的经营才收取费用,其他人的发帖不应该由自己负责。法院认为,李某某作为网站站长,有责任采取删除淫秽图片、视频或者关闭网站的方式,来阻止淫秽图片或视频的传播,但他并未这样做,故其应对网页中的所有淫秽图片、淫秽帖文及淫秽视频负责;同时,李某某通过网站收取会员费用牟利,其行为已完全符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李某某被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2月22日,鼓楼法院对另一案犯王某某作出了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在明知李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创建色情网站后,仍在其网站中担任版主,为其管理网站并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系共同犯罪。综合考虑王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认罪态度等因素,以同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王某某感觉自己很亏,已于昨天提起上诉。(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