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电信业经过重组融合后,又多了一家竞争对手,可能形成了3+1的市场格局。对此,三家运营商必须尽快通过市场行为整合三家资源,谋得自己的运营商角色的优势。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三网融合的总体要求,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
与此同时,媒体报道指出,电信企业也获得了经营部分广电业务的权利。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笔者认为,这样的政策允许似乎是国家对运营商的安慰。作为运营商主营的是电信业务和服务,在媒体产品的制作、运营等方面是门外汉,很难形成气候与运行多年的广电进行PK。
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也是老百姓享受融合业务的多年所盼,我们期待国家多从市场角度出发,规范企业化运作,少一点垄断,多一点竞争,也期待国家尽快出台融合的管制政策。唯有如此,市场才能充分竞争,服务才能提升,国民才能安康,国家才能进步。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