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虚拟社会的安全阀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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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这个虚拟社会,本是“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的良好平台,但由于管理滞后和责任缺失,“虚拟”成为了“虚幻”和“虚假”的代名词。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不少人大代表纷纷表示,加强网络的管理,妥善处理网络管理与言论自由、网络安全与个人隐私的关系,成为我国社会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而实行网络实名制,明确网络责任,规范网络秩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必由之路。

网络实名让网络言论更加负责

去年,河北“艾滋女”网帖无疑是在这个虚拟社会点燃的“重磅炸弹”,给当事人闫德利及网帖中涉及的三百余人的精神造成巨大损害。网络诽谤、“人肉搜索”等网络侵权行为在所谓网络自由的名义下有恃无恐,严重损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自由应当是有秩序的自由,民主应当是负责任的民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代表认为,这个道理在网络中也是一样的,网络虚拟世界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现实世界的延伸,需要规制和约束。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汪夏代表指出,目前在职能划分上,宣传、公安、通信管理、文化、教育、工商、新闻出版等十多个部门都有管理职责,造成部门过多、管理重叠、职责不清、效率低下。

“实行网络实名制,可以让网络言论更加负责,让网络行为更加理智,有利于形成负责任的公民意识,提升社会道德水平,推动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安东代表表示。

国内外实践为实名制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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