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借运营商送话费促销套现:涉嫌欺诈(4)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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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刘春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因此在上述案例里,联通经销商的确有可能涉嫌欺诈,但是联通公司本身如果不知情,则没有法律责任。

到底联通公司对此事件是否知情,《每日经济新闻》将进一步关注此事的进展和各方反应。

新闻分析

业内人士:渠道混乱是运营商的通病

上述某电信运营商地方公司高层人士介绍,代理商(即博客所述经销商)套用运营商资费促销政策,进行终端搭配资费的销售,是得到运营商认可的。“但是运营商只负责出卡,具体这些代理商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销售,正常情况下是不干涉的,也不要求到运营商处备案。”

“另一方面,运营商销售的是号码,不是终端,因此上述‘400元话费送价值880元手机’的案例,代理商用什么样的手机来搭配‘存30元话费送400元话费’的资费套餐进行促销,运营商是不知情的。运营商只会要求代理商用质量合格的终端产品来进行实际销售。”

那么,如果参加代理商促销活动,并购买了联通号码的用户,到运营商投诉自己买到的手机质量差,且发现两者的促销活动存在差别,运营商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该人士表示,手机质量的问题,监管方是工商局、质监局,运营商不是销售方,不会对此负责;至于用户参加的促销活动存在代理商版和运营商版两个不同版本,运营商目前也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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