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知识产权作用 促进发展方式转变(2)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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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敏强调,知识产权不仅仅是技术概念,而是经济学上的概念,知识产权更多的时候体现为一种竞争的策略、竞争的工具。因此,在创新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避免创新的浪费,避免创新成果被抢注知识产权。

“转变发展方式,需要自主创新,也需要保护知识产权。研发产权化、产权产品化、产品产业化,这样的创新链才是完整的,发展方式才是良性的、可持续的。”何志敏说。

希望每个企业都有一项专利

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的数量达到97万件。我国累计的知识产权数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五,而且还在迅速增长。然而,与企业总数相比,拥有专利的企业比例仍然较低。原因首先是企业创新实力不够,许多生产加工型企业缺失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还有不少企业虽然有核心技术但没有申请知识产权,只有面临诉讼才知道知识产权的重要。

在何志敏的心中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希望每个企业都有一项专利。目前全国仅有2%的企业有专利,“如果有20%的企业都有专利,那么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就真正变为创新驱动了”。他说,拥有专利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比例是衡量创新水平的一个关键指标,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达到30%。

“一个新药研发的成果可能就是一个复杂的分子式,但要保护知识产权,可能需要用一系列成百上千的外围专利来保护。这些外围专利不是用于转化的,而是用于防御的。这也是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的显著区别之一。”何志敏表示,专利布局是战略性行为,国内大部分企业还做不到,尽管有的企业专利申请量很大,但还不能主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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