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淘宝在结束跑马圈地的“烧钱”战略后,首次明确自己的盈利模式——有限度地推出各种类型小广告,比如商家关于品牌的Banner广告,按照点击与成交效果付费的广告,还有给卖家提供增值服务,比如店铺管理、装饰工具等。另外一项收入则来自于如今日益增长的零售商专卖店(B2C)的成交费。
同时,仍然坚持C2C免费开店和商品买卖使淘宝始终保持惊人的市场规模和增速。在顾客搜索网络商品的交易平台上推出类似百度与谷歌的关键词竞价排名模式,成为淘宝另一项生财之道。
Piper Jaffray在报告中估计淘宝网90%的总收入来自收费的搜索引擎广告模式,而增值服务等只占10%。
杰富瑞投资银行(Jefferies & Co。)分析师此前则指出,增值服务和B2C收费今后将变得更为重要。
如此庞大的在线交易总额,又究竟为淘宝网带来多少收入和利润?
高盛分析师James Mitchell此前曾经做出估算,淘宝能够将2009年0.7%的在线交易总额转化为总收入,这一收入约2亿美元。
在3月4日最新的报告中,高盛更是预测,这一交易额对总收入的转换率(Take rate)将持续增加至2012年的1.50%,淘宝的总收入在2010年将为5.9亿美元,而2011年和2012年甚至将分别达到10.5亿美元和17.6亿美元。
高盛在报告中还测算出淘宝网2009年的毛利率约为43%,这一毛利率更是看出淘宝网利润状况。Piper Jaffray也估计,淘宝2009年的总收入约为1.8亿美元,2011年或将增加到5.7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