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硕天价索赔案当事人黄静告中消协不作为(2)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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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宇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赋予了中消协帮助消费者维权的法定职责,但在华硕案中中消协表现得十分消极。

在诉状中,黄静请求法院判定撤销中消协的回函,判定中消协履行法定职责,支持黄静维权诉讼,并揭露、批评华硕公司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黄静还称,作为中消协律师团团长的律师邱宝昌,却多次代表华硕公司参加与黄静的谈判,因此请法院判定中消协撤销邱宝昌中消协律师团团长的职务。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拨打邱宝昌律师的手机,但一直未能取得联系。

专家声音

中消协“失语”让人失望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著名律师张起淮表示,不可否认消费者协会成立多年来,一直努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取得了不少成绩。

张起淮表示,消费者现在仍然面临投诉难、权益保护难的问题。无论黄静此次诉讼成败如何,都将具有积极的意义。

“华硕事件”是近年来非常重要的一起消费者维权案例。然而在这一事件中,公众一直没有听到消协方面的声音,中消协的“失语”及其消极态度难免有些让人失望。

张起淮说,据他了解,有些消协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有时甚至站在消费者的对立面,使得消协部门面临着信任危机。

因此,黄静此次诉讼,一方面显示了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表明消费者对消协工作给予了更多的要求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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