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国两会,委员们都精心准备了自己的提案。其中,文艺界委员姜昆在提案中呼吁解决文艺作品的“维权”问题,保护艺术家的知识产权。张抗抗则着重强调网络盗版问题,呼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她认为网络盗版将会对整个文化产业带来杀鸡取卵般的负面影响。
2009年,在冷经济环境下,我国文化产业却不断升温,尤其是影视文化的发展非常迅猛。2009年,我国电影票房创纪录突破60亿元,比2008年增长17.85亿元,成绩显著。然而,随着影视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侵权、盗版等问题也愈加明显。我国对盗版光盘等传统盗版、侵权行为已经明确定性为非法行为,并给予严厉打击,但是对于随着互联网快速崛起而产生的网络侵权、盗版等行为却缺少相应的法规。
影视文化最大障碍——— 网络视频盗版
利用法律漏洞,打着擦边球,国内互联网视频网站游走在灰色地带,明目张胆地传播盗版或者侵权影视作品,直接危害了影视剧创作者和正规传播者的经济利益,使得很多影视剧损失惨重、正规传播网站规模难以扩大,严重阻碍了影视文化及相关链条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此外,这些网站还大量充斥着国家明令禁止上映或者未经审核的影视剧集,扰乱了国家正常的影视监督审核工作,污染了正常的网络环境。
如在国内某知名视频网上,任何人都可以轻易地看到《越狱》、《暮光之城》、《iris》等未经国家审核的盗版国外影视剧,可以无障碍地观看《康熙来了》、《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等侵权的综艺节目,一些国家审核删减过的影视剧甚至可以在这里看到未删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