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规定滞后 国产平板电视抱团升级售后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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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2010年会议上,TCL、康佳、海信、长虹、创维、友达、奇美等企业代表,共同达成《平板电视售后服务实施规范》,将“显示屏”等主要部件的质保期延至3年。

记者在走访本地家电市场时了解到,在3·15期间创维、长虹等企业,更是将质保期在规范的基础上延长一年,以更为彻底的决心解决此前饱受诟病的“显示屏” 的质保期问题。

“三包”规定滞后

据了解,国家“三包”规定的出台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首批出台18大类产品,其中有6大类是家电产品。到了1995年左右,相关部委对此标准进行了修订和提升,彩电、空调等“三包”规定一直沿用老版本至今。

与近年来火爆的销售局面相比,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一直饱受诟病,约占整机成本60%以上的显示屏的维修,一直以来都是用户投诉的“重灾区”,成为平板电视行业健康发展的拦路石。

“彩电‘三包’仅仅把普通显像管电视放在目录里,平板电视能不能参照以前传统的‘三包’办法?这个争议比较大。”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陈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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