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部环境
1、 政策法规因素
国家政策法规运用其强制性与引导性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进而对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第一,对网络游戏时间的限制,即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防沉迷”系统旨在控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在线时间。2007年7 月该系统开始实施,主要内容是:网络游戏玩家在进行注册时必须按实名注册,未成年人被纳入防沉迷系统,累计3小时以内为“健康”游戏时间,超过3小时后的游戏时间为“疲劳”,玩家在此阶段的收益将减半,而超过5小时以后的“不健康”时间内游戏收益将归零。该政策虽然由于措施不完善,一些玩家采取办法进行规避,但还是对按时收费商业模式尤其是未成年人玩家居多的网络游戏造成了一定影响。
第二,对网络游戏交易活动的规范。网络游戏交易活动涉及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近年来网游方面的消费者投诉迅速上升,同时网游经济系统对现实经济的影响也受到关注。为解决这些问题,2009年6月文化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防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的冲击;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在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禁止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博彩的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这些措施对网游收费方式影响很大,一些公司受影响的收入达5%。
第三,对网络游戏内容研发设计的引导。网络游戏运营如何收费,在设计环节就已决定,国家对文化导向的把握和内容监管,也必须从设计环节考虑。从这个角度看,内容管理对网络游戏商业模式的影响最大。在内容审查的前提下, 2009年11月文化部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网络游戏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网络游戏的文化内涵,创新游戏规则,丰富游戏内容,调整产品结构,改变以打怪升级为主导的游戏模式,对游戏玩家之间的PK系统、婚恋系统等进行更加严格的限制,采取技术措施加强对未成年玩家的注册指导和游戏时间限制。文化部即将出台《网络游戏管理办法》,对网络游戏的经营主体、内容管理、运营服务、经营活动等环节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这一系列措施对网络游戏开发商及运营商提出了新的挑战,现有研发设计思想和与之紧密关联的商业模式必然受到影响。
2、社会经济文化因素
中国人喜爱社会交往的习惯在网络游戏中得到极大体现,经济高速发展造成的巨大社会心理压力也需要适当的发泄渠道,这些有利于网络游戏的发展。在近10年中从20岁玩到30岁的游戏用户用户数量连续数年呈爆炸式增长,但目前已经出现用户加入速度放缓局面。随着新兴文化娱乐形式的出现,网络游戏的消费也可能受到影响,保持对大多数消费群体所接受的低收费商业模式十分重要。。同时由于受到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影响,“玩物丧志”让许多人对网络游戏比较反感,尤其是一些游戏内容中包含着暴力、色情内容,对于未成年人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媒体关于网络游戏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网瘾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争议,要求政府加强对网络游戏管理的呼声十分强烈。因此,企业加强自律,净化游戏内容,大力开发寓教于乐的游戏产品,平衡玩家的游戏与工作和生活的关系,这直接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