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厦大评估评报字(2009)第0100号”评估报告书,象屿股份100%股权以2009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59,732.29万元。双方拟协商作价为159,53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由于夏新电子股票已于2009年5月 27日暂停上市,故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即为暂停上市前20个交易日,此间股票交易均价为3.7026元/股。因此,发行价格拟定为3.71元/股。本次拟发行股份总计为43,000万股,其中向象屿集团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1357.4万股,向象屿建设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642.6万股。
根据重整计划,夏新电子与象屿集团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按照该协议,象屿集团承诺象屿股份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亿元、1.35亿元和1.5亿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实施完毕后,若象屿股份在2010年、2011年、 2012年任一会计年度象屿股份实际实现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上述盈利预测数,则由象屿集团在上述会计师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方式补偿该等差额。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