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认定启动 动漫企业期待"被关注"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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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已经开始。文化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针对目前各地符合条件但尚未认定的企业较多这一情况,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在今年将集中开展两次认定工作。许多动漫企业已经行动起来,积极准备认定工作。

企业热情高

2008年年底,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指出,动漫企业包括漫画创作企业,动画创作、制作企业,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动漫软件开发企业以及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国家鼓励动漫原创的意图在《办法》中得到充分体现。

根据《办法》,我国首批动漫企业认定工作于2009年展开,当年即有303家企业提出认定申请。“企业通过认定后,对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都有作用,同时还可以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湖南互动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四川精锐动画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江倩介绍,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可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种上享受优惠政策,这对企业节省成本作用较大。

他们的态度代表了许多动漫企业的想法,动漫企业都积极申请并努力通过认定。

这些动漫企业如何能够率先通过认定?企业通过认定后,对发展又将带来哪些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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