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发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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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表示,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即将发布。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2010绿色通信与节能创新研讨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透露了这一消息。

楚序平表示,2010年,面对后危机时代的形势,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必须大力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将低碳经济和新能源等新兴战略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把低碳经济、低碳环保技术作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他透露,2010年,国资委将采取四大措施,继续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第一,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即将发布。国资委将根据职责定位,监督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好国家节能减排方正政策,对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进行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改革、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加强管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努力。

第二,在与中央企业第三任期业绩考核中签订节能减排指标。加强节能减排考核,将根据考核工作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考核指标,确保考核工作有效进行;将通过研究分析同一行业企业所出不同区域的节能减排要求,制定相应考核标准,使考核工作更科学、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引导中央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开发清洁能源技术,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尽快形成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清洁发展方式。

第三,将考核结果与年度和任期激励、企业负责人调整挂钩。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第四,提高节能减排考核结果和信息的透明度。着力实现节能减排结果的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实。我们将依据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相关数据,确保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将做好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信息的报送,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企业报送的节能减排相关数据要真实准确,对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企业,国资委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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