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马向前系坠亡 警方不予立案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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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富士康员工马向前死在厂区宿舍楼下,经初步鉴定为猝死,但其身上的伤痕和现场的血迹却疑团重重,随后有人在网上称马向前生前曾遭殴打,富士康悬赏50万元征集非猝死线索也未能平息外界猜测。昨日,宝安警方称,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马向前系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警方认为,马向前死亡不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

[警方]马向前体内有治精神分裂症药物

警方通报称,今年2月12日,宝安公安分局技术专家在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中心,在死者家属到场、市公安局相关技术专家到场支持及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见证下,对马向前尸体依法进行了解剖检验。经鉴定,作出了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的结论,并依法及时向马向前家属告知。

马向前家属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对马向前死因有疑义,并于2月22日向公安机关提出了重新鉴定以及代为委托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1条之规定,宝安公安分局受理了申请并进行委托。

2月25日下午,司法部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在市公安局法医检验中心对马向前尸体进行了重新检验鉴定。前日,宝安公安分局收到该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司鉴中心【2010】病鉴字第46号),鉴定结论为:马向前系高坠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宝安警方通报称,该鉴定书同时公布了相关化验结果,称在马向前尸体的血液、尿液和胃内容物中均检出利培酮成分,血液中的利培酮(一种临床上用于治疗急、慢性精神分裂症的药物)质量浓度为0.18ng/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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