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专家解读鼓励民间投资新举措(组图)(3)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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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行业垄断势力强大,市场准入存在多重障碍,民间投资“不能进入”。我国的垄断有些是寄附于自然垄断之上的过度行政性垄断,政企合一的管理机制使得部门垄断难以破除,限于部门利益和观念歧视等因素,往往对民间资本的进入设置有形或无形的附加或限制性条款,同时准入审批条件模糊、程序繁琐、缺乏透明度,使得民间资本面临“看得见进不去”的“玻璃门”障碍;垄断行业监管部门缺位越位并存,竞争管制与歧视性待遇并存,垄断行业改革滞后,也使得民间资本面临“进入也可能不得不退出”的不公平竞争的“弹簧门”障碍。

二是缺乏有效的优惠扶持政策,民间投资激励不足,“不想进入”。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领域往往投资大、收益低、回报周期长,民间投资难以享受到国企的政策性补贴、税收减免和政府注资等优惠政策,缺乏激励。

三是投资服务体系不完善,投资环境不优,风险较高,民间投资“不敢进入”。目前,民间投资存在监管多、服务少的问题,缺乏政府产业政策支持和投资信息指导,缺乏系统、专业的社会中介服务,风险较大。

5项建议助政策落实

记者:如何能让新政策落到实处?

陈永杰: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更多的领域,会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形成竞争的压力。不排除部分国有企业会利用自身在行业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调高准入门槛,变相设置“玻璃门”、“弹簧门”,这些都是政策在执行过程中需要重视的问题。宏观政策能否转化为民间投资的实际推动力,下一阶段首先要看具体的政府职能部门对国务院政策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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