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 网络消费成维权盲区(2)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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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一些网友几十元到上百元的损失,在哈尔滨做报纸编辑工作的孙小姐可是吃了大亏。近日她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价值三千余元的诺基亚手机,这款手机在网上标价比市场便宜了近千元。货到后,她发现手机有明显的使用痕迹,根本不是网上介绍的全新手机,同时也没有发票和全国联保的单据。经过孙小姐不断的追问,店主表明商品正因为是二手的所以才比市场价便宜,如果手机出了问题也只能到相隔几百公里外的指定售后服务中心修理。对此她投诉到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然而由于没有票据、合同等证据以及当事人所属地不同等原因,给工商部门帮其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据了解,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每个月都会接到不少类似的举报及投诉。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措施,给网购维权造成了许多困难,再加上很多卖家都是自由个体,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也使得工商局无法出面上门解决问题。

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博表示,网络购物维权受到责任主题难确认、消费者对网络产品知情权有限、诉讼管辖法院确认难以及诉讼成本高、司法资源浪费严重等多方面制约因素。

除此之外,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有明文规定处理网购纠纷,这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法律不便。

破除维权难需多管齐下

作为最具代表性的新兴消费模式,网络消费者维权难成为制约其发展的最大瓶颈。对此分析人士认为,解决网购维权难题症结需要配套相关法律法规,并予以约束。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董鸿扬认为,首先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法律法规,健全网络市场规则,完善维权流程。

第二,网络购物交易平台应尽监管义务,确保商家诚信经营,建立公平公正的网络消费环境。

第三,加快网络消费行业规范整顿。各地工商局应将网络市场纳入监管重点,并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对网络消费行为提供维权办法和防范措施。

此外,网络购物消费者需要提高维权意识,与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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