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
商业运营模式需突破
从技术层面来讲,运营商与电视厂商的融合已经几乎没有难度, 但在收费模式方面目前还未能真正找到一个突破。
毫无疑问,互联网电视给各大彩电厂商所带来的诱惑力是巨大的。有业内人士指出,一方面由于目前互联网视听内容的冲击,国内彩电厂商不得不向互联网领域渗透;另一方面,在非平板电视产品利润日渐摊薄的今天,增添电视附加功能无疑能够腾出更大的利润空间。
“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意味着互联网内容进入电视平台的通道正逐步畅通。”于明告诉记者,首批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获批与三网融合的背景有很大关系,伴随着互联网牌照的发放,三网融合将会加速。
“不过,就目前看来,国内几大彩电厂商的选择余地并不多。”于明直指,目前国内彩电能够选择的余地不多。不仅如此,令各大运营商和彩电厂商感到困惑的还有互联网电视的收费模式。
“从技术层面来讲,运营商与电视厂商的融合已经几乎没有难度,但在收费模式方面目前还未能真正找到一个突破口。”陆刃波表示,他建言,对于合作双方来讲,不妨也可以参考视频网站的运营模式,即广告商收费为主的模式。
励怡青则表示,目前华数传媒与TCL双方的合作方式主要以内容打包为主,至于未来的发展方向,或可能会采取包月或单点收费的模式。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