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纠纷催生实名制 买家高兴卖家愁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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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争议最大的一条莫过于“个人在网上开店必须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需办理工商登记。”有业内人士表示,实名制可以规范和促进市场健康的发展。但也有卖家认为实名制后他们可能会因为成本因素,而被迫退出市场。

网购纠纷催生实名制

据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的数据,深圳有430多万网民,其中参与网购的高达111 .9万。同时,消费能力较高,超过6成人每月网购消费100-500元,逾12%的人消费高于500元。不过,网购繁荣的背后,有关网购的各种纠纷问题也直线上涨。2009年,深圳消委会接到与网购相关的投诉达到了141宗,同比增长了127%。

3月初,有媒体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近5成网购者曾经遭遇网购的麻烦。主要问题集中在货不对板、售后服务差、网络诈骗、维权难等问题上。网购在消费者心目中已经出现了空前的信任危机,而《办法》在这种背景之下出台,也显得正合其时。

易商务首席运营官包文清认为,“为什么消费者对网购一直心有芥蒂,正是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也是这个原因导致发生纠纷时,买家难以追诉,其实早前已经有实名制的呼声。实名制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可以弥补买卖双方的信息鸿沟,另一方面也促进了网购规范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信誉度。”

小网店担心要上税关门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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