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近三成雷曼迷债苦主不接受回购方案(图)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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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500名雷曼迷债苦主,26日出席政党举办的分享会并

接受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30%仍不接纳回购方案。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逾500名雷曼迷债苦主26日出席政党举办的分享会,听取政党代表解释证监会、金管局及分销银行达成的回购方案。政党即场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约11%的投资者接受方案,27%受访者表示不接纳,其余的人则没有决定。

雷曼苦主大联盟召集人陈光誉会上表示,和解方案机关算尽,劝喻苦主因应本身情况作决定。有投资者指,不少苦主会迫于经济及生活压力愿意签署和解,放弃诉讼。有投资者认为,回购方案讯息混乱,特区政府不应停止追究违规银行。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回应指,监管机构不会容忍、姑息违规行为。

财库局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一直督促金管局和证监会就违规销售的投诉尽快完成调查,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是不会容忍、不会姑息的。若大部分投资者接受和解,监管机构可集中资源调查非迷债结构性产品的违规销售投诉。例如股票挂钩票据的违规销售投诉,金管局将继续就每一个案逐一调查。发言人重申,有关单位也会从雷曼事件的经验中不断检讨,进一步完善规管架构,加强对投资者的保障。

有投资26万美元,相当于逾200万港元的苦主对媒体表示,回购方案讯息混乱,不清楚自己是否属于不获回购的专业投资者。据《证券及期货规则》,专业投资者泛指其投资组合在800万港元以上。

同时,香港金管局助理总裁李令翔出席电台访问时解释指,专业投资者的认定需得到客户的同意,即客户早在开户时,会向银行签字确立自己是否“专业投资者”,没签字确定的迷债客户,即使投资额超过800万元,也符合和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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