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6家银行提雷曼迷债和解方:6折价回购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4-13
窄屏简体版  字體: 小  |  中  |  大  |  超大  

香港《星岛日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在香港纠缠多时的雷曼迷你债券事件在和解磋商方面传出新进展。消息指出,曾经销售迷债的16家银行,向证监会发信,以中银早前提出的和解办法为蓝本而提出简化方案,在信中更解释银行为迷债事件承担的潜在亏损。

据了解,假设银行以6折至7折价钱回购迷债,而迷债抵押品现时的价值,与去年11月时的估值相同,银行要因此负担15亿元的损失,比市场预期为多。

在银行提出谈判基础后,据悉证监会认为银行要为销售迷债的手法负上责任,而雷曼苦主也认为方案不吸引,迷债事件要达成和解,仍然困难重重。

根据16家银行在给予证监信中提出的建议,年龄少于65岁的雷曼苦主,可以用6折价钱把迷债卖回给银行,而超过65岁的年长投资者,则享有7折回购的待遇。

16家银行现时给予证监会的建议,可视为中银最初方案的简化版,信中并没有提及出售抵押品之后,是否再给予苦主5%额外赔偿的问题,至于出售抵押品价值若多于回购价,会否拨归投资者,信中也没有详细提及。

另有银行界消息人士指出,这次只是银行去信证监会探讨解决方法,故当中许多细节没有列明,要再在谈判桌上商讨。去年银行公会委任安永会计师行替迷债抵押品进行估值,当时的结论是,抵押品的平均价值,大约是迷债本金的53%。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