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状告瑞星案开庭:后门成焦点 双方愿意调解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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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翔鹰

【中国企业家网】北京时间7月1日消息 在金山安全诉周鸿祎诽谤正式立案之际,国内安全领域另一起诉讼开打。奇虎360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开庭,奇虎360要求瑞星赔偿经济损失980万元,原被告双方当庭就所争议事项进行举证质证,而后门成为辩论的焦点之一。经过三个小时的庭审,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合议庭宣布休庭并未做出任何宣判。

后门事件是缘起

据庭审现场实录了解,今年2月瑞星指出360软件留有“后门”,奇虎360认为瑞星是恶意诽谤,并指出被瑞星造谣有“后门”的360程序,实际上是一种高端的反木马侦测、清除与修复技术(Anti-rootkit)。“漏洞”与“后门”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瑞星故意将两者混淆。奇虎360就瑞星指出360软件留有“后门”一事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瑞星指责奇虎360为用户私下设置“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一事,原告方奇虎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艺进娱辉、瑞星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道歉。同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980万元,精神损失1元;奇虎360要求瑞星与北京艺进娱辉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央电视台、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等媒体上公开澄清事实、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80万元,精神损失1元。

对此,瑞星方面给予反驳,称奇虎360宣称旗下的360品牌和360安全卫士产品在界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内容缺乏事实证据,并指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原告就360安全卫士全部软件产品均合法取得过公安部核发的检测合格证书与销售许可证。

双方愿意调解 概念有分歧

瑞星指出,针对奇虎品牌的上述版本360安全卫士软件给予“安全隐患”揭露,没有具体指向奇虎360。瑞星不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捏造、散步虚伪事实”的行为和言论;瑞星称,迄今为止奇虎360早已享有了较高的商誉,且其软件系免费下载,无任何客观、实际经济损失。据悉,奇虎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正在当庭审理,奇虎与瑞星双方还在激烈辩论,案例暂未宣判。被告方之一艺进娱辉认为,已将“瑞星”商标转让给瑞星公司,不再从事计算机杀毒软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也不再拥有rising.com.cn 网站的所有权,故并非本案的被告,进而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从10点开始,双方进行了长达两个半小时以上的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期间,双方围绕“后门”与“漏洞”在定义上的区别,各自发表主张。奇虎方面认为瑞星不应将需要改进的技术问题称为漏洞和黑幕;而瑞星方面则辩称,自己仅是提醒用户奇虎的产品没有遵循安全规范,有潜在的安全风险。此外,原被告就赔偿及金额,是否构成恶意竞争等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原告和被告称愿意接受调解,但均表示暂时没有具体的方案。合议庭12时40分宣布休庭,当庭未作出宣判也未公布下次开庭日期。

(责任编辑: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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