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一家公司呆过。那里的公司规范中对员工设定的罚款额度一定就是上万元甚至是几万元、几十万元。请问各位专家教授,企业设定的罚款有最高限额吗?如果因不服企业罚款问题打官司该如何打?
关于“罚款”权,其实并未完全统一
但该“罚款”权肯定与行政法里的罚款不一样。企业的“罚款”权只能作为一种劳动纪律,对劳动者在工作中的恶劣表现采取的一种轻微的惩戒措施,一般只能从工资里扣减,而且必须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或者其他劳动纪律里有明确规定。
按照楼主所问的罚款权,应该是一种变相的克扣薪酬的做法,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如果有单位这样罚款,可以完全不予理会,发生纠纷等他们去提起仲裁便是。
遇到这样的单位,另谋高就为好任何企业是无权设定罚款的,你可以先去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可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单位或公民个人是无权实施罚款的,只有法律授权机关和个人才有权行使罚款权。象你所说的企业的“罚款”应该是自身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社定的规范行为,你先看企业的章程和劳动合同如何规定的,再咨询劳动主管部门关于这一方面的文件政策规定,看是否违反文件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劳动部门协调解决。实在不行,因整个企业的发展环境不适合自己,就再找另一个单位发展,辞职后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企业没有罚款的权利
我认为要看当时的情况了要看他对公司的带不定来的损失有多大了一味的讲上限和下限应该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题中所谓"罚款",其实不是行政法上的罚款。那种是行政处罚权,企业没有。
企业的处罚,可依据企业的章程、规章制度来决定。
但该章程、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且要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设定的罚款限额不论多少。
如果依据不符合的规章制度作出了处罚、或随意罚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http://www.ggzz.com/mlm/?mid=lvyan03
参考文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劳动仲裁条例对于罚款你完全可以不交的.因为个人没有权利来定有关罚款的事宜!
有呀!
《劳动法》和《广东省企业员工奖惩条例》有中规定,员工如果严重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导致公司受到重大损失的,可赔偿或分别赔偿:月工资的20%;一般性违规,最高经济处罚不得超过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