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女生的纯真只是用同居没同居来判别的吗?!
那是人家的私生活,人家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了,又没有扰乱社会治安.为什么不对这种行为宽容一点呢.大学生又不是小孩子了,都成年了,他们有权利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
成年未婚同居虽不违法,而且社会也越来越宽容这种现象.应该说这种宽容是社会文明的进步,而同居现象不是社会文明的进步,别以为你同居是在为社会文明进步作贡献,不是贡献,而是倒退.
从人性的角度讲,成年人有性爱的权力,但同时也有对性爱的责任.可学生有几个能独立承担这份责任的.出了事,甩手丢给父母去买单,这难道是我们要的文明进步?而更多的是在上演爱情悲剧,更可怕的是对这些悲剧的麻木,反而不认为是悲剧,我想问的是,同居难道仅仅只是为了性吗?就没了责任?
从人生得失角度讲,若与同居者分手,分时是种痛,也可能是麻木,知痛的今后虽无法感受纯真的爱,但还多少有些虚情假意爱恋可以感受;而麻木者那真如爱情植物人,不可能感受爱了.除非命好遇上爱情圣人,帮他根除了那麻木.这真是得不偿失的买卖,请各位准备同居者,准备偷尝禁果者三思而后行.
总之,社会的宽容是文明进步,不能因为宽容就忘记了责任,你若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请克制你的性行为!本人反对学生同居,就是因为学生的一切,目前基本上是要父母买单,于心何忍?有本事你就别向父母伸手,要伸手你就应克制点.可怜可怜你的父母吧!别太自私了.
同居不等于不纯情,再说了也不能用纯情这个词,社会发展了,人的性格越来越复杂,哪还有真正的纯情呀~~~太纯情了就变成傻.
怎么说呢,我就是和老公在大学的时候同居,我们的家还不在一个省会,不过我们幸运的是,最终我们俩走向红地毯!
虽然我也列在其内,但是如果让我重新来过的话,我不会选择先同居的,因为这样做毕竟还是女孩受的伤害大的多!
如果说将来找对象纯真女难找,那纯真男就挺多吗?这样的提问未免有些过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