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总结出我国消费者享有以下几项基本权利: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的权利。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