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也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国务院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受国务院的领导,理所应当也应接受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因此两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主要限于法律监督,即在以下方面进行监督:(1)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2)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是否行政法规;(3)监督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行业规则、规章、业务规则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4)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同时本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这就使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央银行的监督具体化,也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监督具体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既是我国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的要求,也是保证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管理科学化的要求,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也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国务院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受国务院的领导,理所应当也应接受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因此两者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主要限于法律监督,即在以下方面进行监督:(1)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2)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是否行政法规;(3)监督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行业规则、规章、业务规则是否符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4)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同时本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这就使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央银行的监督具体化,也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监督具体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既是我国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的要求,也是保证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管理科学化的要求,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