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各种条件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都叫有为法。本来就是这样,不是因缘和合而生的,叫无为法。真如、实相、法性、圆觉都是无为法。但无为对有为而说,如果执取“无为”,取相分别,又成“有为”了。
参考资料:佛教常识 http://www.haikong.com/2004/rumen/b/b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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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各种条件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都叫有为法。本来就是这样,不是因缘和合而生的,叫无为法。真如、实相、法性、圆觉都是无为法。但无为对有为而说,如果执取“无为”,取相分别,又成“有为”了。
参考资料:佛教常识 http://www.haikong.com/2004/rumen/b/b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