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保障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六条国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努力满足残 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三十七条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生活,适应 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与。 第三十八条国家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特殊体育运动 会,参加重大国际性比赛和交流。 文化、体育、娱乐和其它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 人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