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5日至16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各国建议联合国大会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开幕日——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同年,第二十七届联合国大会接受并通过这项建议。
世界环境日的意义在于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的变化,以及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要求联合国系统和世界各国政府在每年的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以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联合国环境规则署也将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以及确定该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如1974年主题为“只有一个地球”,1980年主题为“新的十年,新的挑战——没有破坏的发展”,1982年主题为“纪念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10周年——提高环境意识”,1988年主题为“保护环境、持续发展、公众参与”,1990年主题为“儿童与环境”,1992年主题为“只有一个地球——一齐关心,,共同分享”,1993年主题为“贫穷与环境——摆脱恶性循环”,等等。
在世界环境日那天,各国政府和人民都要举行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呼吁全体人民为维护、改善人类环境而不懈地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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