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脉就是西湖的“血脉” ?

王朝干货·作者佚名  201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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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天的下午,记者来到灵隐路一带采访,沿路走过,若不是同行的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指点,真猜不到身边那条约 50 厘米宽,黑黝黝积满烂泥、枯叶、垃圾,几乎见不着一滴水的 “ 阴沟 ” ,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金沙溪。

事实上,为西湖供水的四大溪流:长桥溪、赤山溪、龙泓涧和金沙溪,现状均不容乐观。 “ 我们小时候到溪沟边戏耍,鱼啊虾啊真是随手就抓来。现在别说鱼虾了,一年中有大半时间溪水几乎断流。 ” 采访中,许多生长在溪流附近的居民这样说。

记者从风景区管委会了解到,目前每天有约 40 万方处理后的钱塘江水被引入西湖,以保证水质质量。这样的换水量,相当于每一个月将西湖水全部换一次。而在几年前,西湖水一年才换两次;更早以前,西湖全靠常年不断的溪流补充,自己就能调节水质。投入巨大财力物力维护西湖水质,从另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西湖的自然供水量正在逐年下降。风景区水资源正遭受严重破坏。

单位或个人开挖深井、截留溪水;经营性水厂抽取地下水;开山挖石破坏水脉;污水直接排放等都对景区地下水系统造成严重影响。由风景区管委会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景区内有 4 家矿泉水厂的水源是地下水,且年产量近两万吨。

据介绍,老的管理条例中早有严禁在风景区内打深井的条款,但老条例并未规定严格的处罚条款,这使得一直以来对破坏景区水资源行为的处罚,法律依据不足。

新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明文规定:风景区内的河、湖、泉、池、溪、涧、潭等水体的水流、水源,除按风景区的规划要求进行整修、利用外,均应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作其他改变。严格控制在风景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抽取地下水。在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的区域,禁止抽取地下水、截留地表水和开凿集水井等,现有的集水井等设施应当停止使用,予以封闭。新条例还规定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护西湖水质,已逐渐成为杭州市民的共识,但延续着风景区 “ 血脉 ” 的地下水资源,长久以来却不为人们重视。一位专家说,科学、合理、适度地利用地下水是允许的,但绝不能像现在这样掠夺性地使用。

采访中,一位景区工作人员的话值得深思:如果我们再不好好保护西湖水资源,若干年后真没有什么可留给子孙了。

( 通讯员陈炜记者葛婷婷 杭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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