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前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必要措施。需要保全证据的情况有2种:(1)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2)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具体是指:证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诉讼证据作用的物品极易腐败变质;易于灭失的痕迹。证据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一般应在起诉以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要保存数据的,一般应向有关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证据保全措施的对象主要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记录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等进行录像、拍照、抄写或者用其他方法加以复制;(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获取的证据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 怎样书写申请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的有关情况如: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的存放地点等以及申请证据保全的原因和理由。
证据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前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必要措施。 需要保全证据的情况有2种:(1)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2)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
叫法院保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