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P>
<P>林女士结婚有四五年了,她和丈夫的工作都很不错,并且家庭和睦幸福。虽然这两人世界过得逍遥自在,可是他们都非常希望能添个可爱的小宝宝,把两人世界变成三人世界,让家的感觉倍加温馨。喜讯终于传来,林女士怀上宝宝了,这一家子喜上眉梢,开始为新成员的降生忙碌起来。</P>
<P>然而就在怀孕后的两个月左右,和丈夫在街边花园散步时,林女士突感腹痛难忍,她丈夫连忙把她送到了附近的中心医院,经过医院检查,诊断为“宫外孕导致大出血”。林女士接受了手术治疗,半个多月后平安出院。这次住院,手术费、住院费,七七八八开销不小。林女士自然想起两年前买过一些寿险和住院补贴保险,于是就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没想到过了两天,保险公司以“住院系宫外孕引起,怀孕不属承保范围”为由发出拒赔通知书。林女士顿时心情郁闷起来,对保险公司的拒赔感到困惑。</P>
<P>[评析]</P>
<P>由宫外孕引起的住院,能否获得住院补贴,无疑是上述案例的焦点所在。那么针对这样的情形,保险公司在判断是否予以理赔时,它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其实,保险公司主要是依据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两大条款。所谓“保险责任”,就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所应该承担的保险金赔偿或给付责任;相反,“责任免除”则是指保险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P>
<P>根据当初林女士与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来看,的确在“责任免除”条款下明确规定了:被保险人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疾病,保险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这也说明了怀孕(妊娠的同义词)为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免除”,而导致林女士此次住院的宫外孕属于异位妊娠,是一种由妊娠引起的疾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无须承担保险责任,对由此引起的住院费用无须予以理赔。</P>
<P>在这个案例中所涉及的状况只是“责任免除”的一种情形,类似于其它“责任免除”的情形还有:自杀、先天性疾病、爱滋病、斗殴、美容整形手术等等。但不管其中包含了怎样的情形,“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都会在保险合同中以列举的方式规定。</P>
<P>“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对保户来说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当读者您想要购买寿险时,千万要仔细了解您这份保单上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真正做到“明明白白买保险”。</P>
参考资料
http://www.1zhen.com/cbzq/bx100/20060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