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洛施张雨绮布兰妮 娱乐圈分手费知多少(2)

王朝娱乐·作者佚名  201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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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兴 林美贞

孙兴 林美贞 分手费:1,088万

台湾演员孙兴和第二任妻子林美贞曾是娱乐圈羡煞旁人的恩爱夫妻,林美贞也曾当选马来西亚小姐。夫妻两人一起出书,一起开店,一起代言产品。但是由于孙兴 长期在内地拍戏,聚少离多,最终孙兴恋上了一位内地80后女孩,选择与结婚5年的林美贞离婚,不得不付出高达5,000万台币(约1,088万人民币)的巨额 赡养费。

更搞笑的是,他还一直在负担第一任妻子的赡养费。孙兴表示只要是在自己的能力之内,就一定会不惜任何代价地帮助前妻。他曾经对 两任前妻说过:“永远是我喝水你们吃饭,永远不会是你们吃饭我在吃鲍鱼。”对于此次离婚,林美贞称“跟钱财没有关系。”而孙兴也“大度”放言:“离婚后我 会跟林美贞成为更好的朋友。”

贾静雯

女星贾静雯被前夫索赔2,60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546万)。

而贾静雯不示弱,以传真声明稿,痛斥孙志浩从没付给贾静雯和孩子生活费用,还说愿意把两人共有房子1/2持份还给孙志浩,她爱女儿胜过房子和钱。

潘越云

潘越云(800万新台币):两年前因一段曝光的婚外情,潘越云与画家丈夫黄光全闹得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终告段落。黄光全向法院撤销了对潘越云通奸及妨 害家庭罪的诉讼,并同意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据传,潘越云给了前夫精神抚慰金800万新台币。恢复自由身的潘越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自嘲非单身贵族,而是单亲妈妈。她表示两年来慢慢和女儿沟通离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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