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起争议,求助!

王朝知道·作者佚名  2012-06-19
窄屏简体版  字體:   |    |    |  超大  
 声明  小说素材,内容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分類: 商業/理財 >> 財務稅務
 
問題描述:

我与另一人开了家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一人管钱一人管帐,对于税务都是随便做了帐也就过去了,实际帐都是在自己手里,当然这些帐虽然没有按正规的会计科目做帐,但是谁都会看得懂,现在股东双方起了纷争,自己做的帐法律认可吗?基本上都没有双方签字,我该怎么办?如果这个帐双方都签过字是不是就会成为法律的依据。请有关人士解答!

參考答案:

有原始票据法律上就承认.

比如说你借给某人款,可以是白条,只要有对方签字即可.

再比如说你购物,对方没有给发票,但有白条,上面有盖章或有对方签字即可

你也可咨询一下律师

小贴士:①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教科书相悖,请以教科书为准;② 若网友所发内容与科学常识、官方权威机构相悖,请以后者为准;③ 若网友所发内容不正确或者违背公序良俗,右下举报/纠错。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