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2005年4月份商业贷款购买一套房产,署名为双方共有。
双方在2005年10月离婚,房子经协商归男方所有。
此套房产为期房,2006年10月份交房,房产证将在2007年底才能办理。
请问:能否尽快将房产更名为男方单独一人所有?目前还在二人共同的名下。因为双方已经各自组建新的家庭,所以这样的房产证署名很别扭。
參考答案:这样的话,唯有找房地产开发公司,更改合同上的名字。双方都要去,带同原来的那份合同去,带双方身分证就行了,到原来签合同的部门去改。
如果已经开了购房大票,就是发票,那一般就改不成了。但没交房,应该是没开开票。如果开了,只好双方签份合同,说明离异后房产的归属,到公证处去公证一下,等办理房产证时再办成一个人的名字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