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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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是在中国科协的领导下,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各项活动得到教育部的同意和支持。竞赛的目的是促进中学生提高学习物理的主动性和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促进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空气;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预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在校的中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在预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由地、市、县推荐,如以参加复赛。复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理论部分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题,满分为160分;实验部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命题,满分为40分。根据复赛中理论和实验的总成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推荐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决赛。决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奖。每届决赛设一等奖15名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60名左右。此外,还设总成绩最佳奖、理论成绩最佳奖、实验成绩最佳奖和女同学成绩最佳奖等单项特别奖。

概况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开始于1984年,每学年举行一次。历届竞赛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届次 预赛 决赛

时间 参赛人数 时间 地点 参赛人数

1 1984.11.18 43079 1985.02.26-03.02 北京 76

2 1984.01.26 52925 1986.04.01-04.05 上海 104

3 1986.11.16 58766 1987.02.22-02.25 天津 105

4 1987.10.25 57523 1988.01.06-01.10 兰州 101

5 1988.10.23 55855 1989.01.06-01.10 广州 106

6 1989.10.08 53096 1989.12.10-12.14 长春 127

7 1990.10.21 54393 1990.12.23-12.27 福州 105

8 1991.06.30 73806 1991.09.08-09.13 桂林 104

9 1992.09.06 60617 1992.10.12-10.15 合肥 101

10 1993.09.05 46943 1993.10.08-10.11 长沙 105

11 1994.09.04 65146 1994.10.09-10.12 西安 109

12 1995.09.03 55967 1995.10.08-10.11 太原 112

13 1996.09.08 86173 1996.10.19-10.22 杭州 114

14 1997.09.08 90067 1997.10.18-10.22 南昌 118

15 1998.09.06 134599 1998.10.21-10.25 大庆 121

从第2届开始,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中选出我国准备参加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的集训队。经过短期培训,从中选出正式参赛的代表队。1986年7月,我国首次参加了在英国举行的第17届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3名选手全部获奖。在以后的历届国际竞赛中,我国每年选派5名学生参赛,至今共派出63人,全部获奖。共获金牌37块、银牌15块、铜牌9块、表扬奖2名,位居参赛各国前列。

15年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受到广大中学生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内容提要按照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的建议,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徒物理竞赛委员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中关于命题原则的规定,结合我国目前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作为今后物理竞赛预赛和决赛命题的依 据.它包括理论基础、实验基础、其他方面等部分.其中理论基 绝大部分内容和国家教委制订的《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 中的附录,即1983年教育部发布的《高中物理教学纲要(革案)》 的内容相同,主要差别有两点:一是少数地方做了几点增补;二 是去掉了教学纲要中的说明部分.此外。在编排的次序上做了一 些变动,内容表述上做了一些简化。1991年2月30日经全国 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开始试 行.1991年9月11日在南宁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10 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开始实施.

竞赛章程(1991年2月12日经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 1997年2月17日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对外可以称中国物理奥林 匹克,英文名为(Chinese Physics Olympiad,缩写Cpho)是在中国科协领导下,由国中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得到国家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司的正式批准.

竞赛的目的是促使中学生提高学习物理的主动性和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帮助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空气;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第二条全国中学生物竞赛要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竞赛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比中学物理教学大纲和教材有所提高翱扩展.

第三条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竞赛者主要是在物理学习方面比较优秀的学生.竞赛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竞赛活动主要应在课余时间进行,不要搞层层选拔,不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生参加竞赛主要依靠学生平时的课内外学习和个人努力.学校和教师不要为了准备参加竞赛而临时突击,不要组织“集训队”或搞“题海战术”,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体健康.学生在物理竞赛中的成绩只反映学生个人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水平,不应当以此来衡量和评价学校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竞赛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 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委任.委员的产生办法如下:

1.参加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1人;

2.承办本届和下届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3 人;

3.由中国物理学会根据需要聘请若干人任特邀委员.

在全国竞赛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 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竞赛委员会职权.

第六条在全国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命题小组、组织委 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命题小组成员由全国竞赛委员会聘请专家和高等院校教师 担任.

组织委员会由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与有 关方面协商组成,负责决赛期间各项活动的筹备与组织工作,组 织委员会主任兼任本届全国竞赛委员会副主任.

竞赛办公室是全国竞赛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 有关竞赛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在地方科协领导下 与各有关方面协商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 会(以下简称地方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有关竞赛的各项活动。地方竞赛委员会受全国竞赛委员 会指导,但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在决定有关预赛和复赛的各项工作安排时,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

第三章 竞赛程序

第八条凡报名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学生均在地方 竞赛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参加预赛(笔试)由全国竞赛委员 会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各地方竞赛委员会组织赛场和评 定成绩.竞赛时间为3小时.

第九条预赛成绩优秀的学生可参加复赛;复赛的笔试题 由全国竞委会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满分为140分,笔试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由地方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定成绩,满分 为60分,实验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的日期、地点和组织办法 由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参加复赛的人数不得少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人数的5倍.

第十条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学生复赛的总成绩,择优推荐3名学生参加决赛.对于在上届竞赛中成绩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予奖励名额,凡有1名学生获一等奖,就奖励1名.在当年举行的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获金、银、铜奖的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凡有1名学生获奖,也奖励1名.一省所得奖励名额总数以4名为限.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的名额可增加3名.

地方竞赛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在复赛之后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复赛和加试的总成绩作为推荐的依据.加试满分不超过30分,加试人数不得超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推荐人数的2倍.决定进行加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试办法应经地方竞赛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全国竞赛委员会备案,并在复赛前向全体参赛学生明确公布。若参加决赛的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以上的学生成绩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可对他们采取临时加试,选取成绩最好的1名.

决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定成绩.决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竞赛时间各3小时.理论笔试满分为140分,实验满分为60分.在评定一等奖时,可对部分学生增加口试,口试满分为40分.在评选二等奖和三等奖时,口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第四章命题原则

第十一条竞赛命题要从我国目前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出 发,但题目的内容不必拘泥于现行的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竞赛 题目既包括理论笔试题,也包括实验操作题;既要考查学生的基 础知识,又要着重考查学生的能力,以利于促进学生用正确的方 法习物理.

第十二条预赛、复赛和决赛命题均以全国竞赛委员会制 定围(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为依据.

第五章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在校中学生可向学校报名,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到地方竞赛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第十四条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按全国竞赛委员会的要求书面向全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集体报名.

第六章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只评选个人奖,不搞省、地、市、县或学校之间的评比.根据决赛成绩,每届评选出一等奖15名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60名左右,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给予奖励.在举行决赛的城市召开授奖大会,颁发全国中学 生物理竞赛获奖证书、奖章和奖品.

第十六条对于在预赛和复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全国竞 赛委员会设立赛区(以省、市、区为单位)一、二、三等奖,委托各 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奖励名额根据 参加预赛的人数按全国竞委会规定的比例确定.赛区一、二等奖 的评定应以复赛成绩为准,对于赛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均颁 发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署名盖章的“全 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赛区获奖证书”.

地、市、区、县及学校,对在预赛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以通过 一定的方式给予表扬,以资鼓励;也可以颁发有纪念意义的奖 品.

第十七条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 励要适当,不宜过多.

第十八条对在决赛中获奖和获赛区一、二等奖的学生的 指导教师,由各地方竞赛委员会确定名单,以全国竞委会名义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

第七章经费

第十九条学生参加预赛和复赛所需食、宿、交通费用原则 上由学生自理.有条件的地、市、区、县或学校,对参加复赛的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给予补助;

参加决赛的学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地方竞赛委员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给予补助.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竞赛活动所需经费由地方竞赛委员会、教委(教育厅、局)、地方科协及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报名费收入全部由地方竞赛委员会留用,预赛和复赛试卷费及组织预赛和复赛所需经费由地方竞赛委员会负担.

第二十一条 复赛实验以外的命题费用及组织决赛活动所需经费由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筹措.全国竞赛委员会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二十二条 经费开支应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后施行.本章程的个性权及解释权属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

竞赛大纲中学生物理竞赛大纲

理论基础

力 学

1、运动学

参照系。质点运动的位移和路程,速度,加速度。相对速度。

矢量和标量。矢量的合成和分解。

匀速及匀速直线运动及其图象。运动的合成。抛体运动。圆周运动。

刚体的平动和绕定轴的转动。

2、牛顿运动定律

力学中常见的几种力

牛顿第一、二、三运动定律。惯性参照系的概念。

摩擦力。

弹性力。胡克定律。

万有引力定律。均匀球壳对壳内和壳外质点的引力公式(不要求导出)。开普勒定律。行星和人造卫星的运动。

3、物体的平衡

共点力作用下物体的平衡。力矩。刚体的平衡。重心。

物体平衡的种类。

4、动量

冲量。动量。动量定理。

动量守恒定律。

反冲运动及火箭。

5、机械能

功和功率。动能和动能定理。

重力势能。引力势能。质点及均匀球壳壳内和壳外的引力势能公式(不要求导出)。弹簧的弹性势能。

功能原理。机械能守恒定律。

碰撞。

6、流体静力学

静止流体中的压强。

浮力。

7、振动

简揩振动。振幅。频率和周期。位相。

振动的图象。

参考圆。振动的速度和加速度。

由动力学方程确定简谐振动的频率。

阻尼振动。受迫振动和共振(定性了解)。

8、波和声

横波和纵波。波长、频率和波速的关系。波的图象。

波的干涉和衍射(定性)。

声波。声音的响度、音调和音品。声音的共鸣。乐音和噪声。

热 学

1、分子动理论

原子和分子的量级。

分子的热运动。布朗运动。温度的微观意义。

分子力。

分子的动能和分子间的势能。物体的内能。

2、热力学第一定律

热力学第一定律。

3、气体的性质

热力学温标。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普适气体恒量。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的微观解释(定性)。

理想气体的内能。

理想气体的等容、等压、等温和绝热过程(不要求用微积分运算)。

4、液体的性质

流体分子运动的特点。

表面张力系数。

浸润现象和毛细现象(定性)。

5、固体的性质

晶体和非晶体。空间点阵。

固体分子运动的特点。

6、物态变化

熔解和凝固。熔点。熔解热。

蒸发和凝结。饱和汽压。沸腾和沸点。汽化热。临界温度。

固体的升华。

空气的湿度和湿度计。露点。

7、热传递的方式

传导、对流和辐射。

8、热膨胀

热膨胀和膨胀系数。

电 学

1、静电场

库仑定律。电荷守恒定律。

电场强度。电场线。点电荷的场强,场强叠加原理。均匀带电球壳壳内的场强和壳外的场强公式(不要求导出)。匀强电场。

电场中的导体。静电屏蔽。

电势和电势差。等势面。点电荷电场的电势公式(不要求导出)。电势叠加原理。均匀带电球壳壳内和壳外的电势公式(不要求导出)。

电容。电容器的连接。平行板电容器的电容公式(不要求导出)。

电容器充电后的电能。

电介质的极化。介电常数。

2、恒定电流

欧姆定律。电阻率和温度的关系。

电功和电功率。

电阻的串、并联。

电动势。闭合电路的欧姆定律。

一段含源电路的欧姆定律。

电流表。电压表。欧姆表。

惠斯通电桥,补偿电路。

3、物质的导电性

金属中的电流。欧姆定律的微观解释。

液体中的电流。法拉第电解定律。

气体中的电流。被激放电和自激放电(定性)。

真空中的电流。示波器。

半导体的导电特性。P型半导体和N型半导体。

晶体二极管的单向导电性。三极管的放大作用(不要求机理)。

超导现象。

4、磁场

电流的磁场。磁感应强度。磁感线。匀强磁场。

安培力。洛仑兹力。电子荷质比的测定。质谱仪。回旋加速器。

5、电磁感应

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

楞次定律。

自感系数。

互感和变压器。

6、交流电

交流发电机原理。交流电的最大值和有效值。

纯电阻、纯电感、纯电容电路。

整流和滤波。

三相交流电及其连接法。感应电动机原理。

7、电磁振荡和电磁波

电磁振荡。振荡电路及振荡频率。

电磁场和电磁波。电磁波的波速,赫兹实验。

电磁波的发射和调制。电磁波的接收、调谐,检波。

光 学

1、几何光学

光的直进、反射、折射。全反射。

光的色散。折射率与光速的关系。

平面镜成像。球面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薄透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

眼睛。放大镜。显微镜。望远镜。

2、波动光学

光的干涉和衍射(定性)

光谱和光谱分析。电磁波谱。

3、光的本性

光的学说的历史发展。

光电效应。爱因斯坦方程。

波粒二象性。

原子和原子核

1、原子结构

卢瑟福实验。原子的核式结构。

玻尔模型。用玻尔模型解释氢光谱。玻尔模型的局限性。

原子的受激辐射。激光。

2、原子核

原子核的量级。

天然放射现象。放射线的探测。

质子的发现。中子的发现。原子核的组成。

核反应方程。

质能方程。裂变和聚变。

基本粒子。

数学基础

1、中学阶段全部初等数学(包括解析几何)。

2、矢量的合成和分解。极限、无限大和无限小的初步概念。

3、不要求用微积分进行推导或运算。

实验基础

1、要求掌握国家教委制订的《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中的全部学生实验。

2、要求能正确地使用(有的包括选用)下列仪器和用具:米尺。游标卡尺。螺旋测微器。天平。停表。温度计。量热器。电流表。电压表。欧姆表。万用电表。电池。电阻箱。变阻器。电容器。变压器。电键。二极管。光具座(包括平面镜、球面镜、棱镜、透镜等光学元件在内)。

3、有些没有见过的仪器。要求能按给定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仪器。例如:电桥、电势差计、示波器、稳压电源、信号发生器等。

4、除了国家教委制订的《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学生实验外,还可安排其它的实验来考查学生的实验能力,但这些实验所涉及到的原理和方法不应超过本提要第一部分(理论基础),而所用仪器就在上述第2、3指出的范围内。

5、对数据处理,除计算外,还要求会用作图法。关于误差只要求:直读示数时的有效数字和误差;计算结果的有效数字(不做严格的要求);主要系统误差来源的分析。

三、其它方面

物理竞赛的内容有一部分要扩及到课外获得的知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物理知识在各方面的应用。对自然界、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一些物理现象的解释。

2、近代物理的一些重大成果和现代的一些重大信息。

3、一些有重要贡献的物理学家的姓名和他们的主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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