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见法”是《史记》选取,安排材料来表现人物性格的重要方法。《史记》特别注意人物形象的统一性,为了既不伤害这种统一性,又能忠于史实,在一个人的传记中表现这个人物的主要的经历和性格特征,以突出其基本特点,而其他一些不宜在本传写的材料安排到别人的传记中去描述。这就是苏洵所说的“本传晦之,而他传发之”的方法。
司马迁全面把握和充分展示自己笔下的人物形象的丰富性、复杂性,有的是在一篇传记中同时写出人物性格的几个侧面,有的则采用旁见侧出的方法,通过多篇传记完成对某个人物形象的塑造。旁见侧出法,又称互见法,即在一个人物的传记中着重表现他的主要特征而其他方面的性格特征则放到别人的传记中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