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美的”空调在中央电视台播了两则广告。第一则广告是请香港明星汤镇宗担任的。电视画面上一个年轻的女秘书在为经理装空调,汤镇宗扮演的经理通过大哥大向女秘书问道:“空调装好了吗?”
女秘书答道:“装好了!”汤经理又问:“什么牌子的?”女秘书回答:“当然是‘美的’空调’”汤经理赞道:“好极了!”“美的”空调。第二则广告是请巩俐担任的,巩俐穿着华丽典雅。娉娉婷婷地走过米,缓缓地坐下,先是柔柔地对着观众,最后嫣然一笑。这时,旁白:“‘美的’空调??”
众所周知,广告的核心是宣传商品、把商品的性能、质量等介绍给观众,激发起消费者的求购欲望,达到心理认同的目的。依据这个宣传原则,我们来分析“美的”空调两则广告的效应。
第一则广告通过经理与秘书的简短对话.言简意赅地向观众介绍“美的”空调是一流商品,尤其女秘书:“当然是‘美的’空调!”经理紧跟一句:“好极了!??”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把“美的”空调在众多空调商品中的地位显示出来,起到了广告宣传的效果。第二则广告却犯了广告宣传中“喧宾夺主”的大忌。巩俐“风姿绰约、美目情兮”成为广告宣传的中心,又加一巩俐在整个广告的主题。尽管在电视画面中有只小小的空调,再加上电视广告结束时用一句旁白,但已经引不起人们对产品的注意了。因此,第二则广告是“美的”空调宣传了巩俐,而不是巩俐宣传了“美的”空调。由此可见,做广告首先要利用有限的时间,简明扼要地介绍商品的特点。使观众(消费者)了解商品,其次才能考虑“名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