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送我一本书,《番茄:新世界的魔幻美食》。封面设计很清新很健康——就如同一只真正的番茄给人的感觉——用凹凸印制的方法,将一个红艳艳的番茄放在封面上,触手可摸。这样一只有着“健康向上并且激情饱满的外表”的番茄,曾经在某个饭店褐色的外墙上见过,哦,对了,是一家名叫“番茄主义”的饭店。
上班路远,带一本书打发时间已成习惯。但是将这本正读着的书带着去“番茄主义”参加饭搭子最近的一次聚会就有点巧合了,或者干脆引用阿聪常臭我的那句话:矫情!
矫归矫,读书让人长知识这是实情。譬如这本书的作者,安德鲁·史密斯除了是个作家,他还是国际关系、教育学、食物及烹饪史专家。估计现如今很多写美食的男男女女也都有这样的追求,写吃只是表面文章,而写人际关系或企图“寓教于吃”才是他们的“狼子野心”。
据安德鲁·史密斯考证,番茄曾经被一些人认为有毒而长期遭到禁忌;另有一些人则宣称,番茄是一种催情剂,这也令当时的传教士禁食。所以,1820年9月的某一天,美国新泽西州塞勒姆的罗伯特·约翰逊准备在郡府门前的台阶上,吃下一个他自己种的番茄的消息传开后,数以百计的老老少少纷纷赶来想看一出好戏:他一定会口吐百沫、全身痉挛、痛苦地慢慢死去。可事实是约翰逊不但活下来了,还开启了一个崭新、庞大的番茄工业,以至于成为“美国人生存的必要条件”。
番茄不一定就成为上海人生存的必要条件,但番茄和蛋却能让很多上海人从容炒作一盘家常小菜和快速成就一份家常小汤。但番茄这种主唱地位似乎仅限于家常厨房。因为,即使在“番茄主义”这样公然打着“番茄”名号的餐厅里,番茄也只能成为其它主唱身后那些个和声。譬如我们那天点的番茄奶油浓汤,在奶油的逼人香气下,番茄的味道多少有点低调;墨西哥牛肉饼,薄而脆的夹皮下面均匀分布着牛肉、芝士,间或还有些被磨碎了的香草、辣椒。边上正是一碟新鲜番茄制成的酱料,蘸了之后饼的味道也许更出挑。蜂蜜番茄冰沙,蜂蜜的甜和沙冰的凉早抢尽了番茄的风头。
法国料理界超现实主义大师亚伦·巴萨德走的倒是真正的番茄主义路线,因为他的招牌菜——混着12种香味的“糖腌番茄”是打败法国厨界、至今无敌手的招牌。
腌番茄以姜、肉豆蔻、丁子香花蕾、薄荷、黄连木的果仁、榛子、核桃混合的煮汁腌成,再配上苹果、梨子肉、青柠檬及橘子的汁,上桌时再配以冷冰冰的冰激凌,吃来冷热兼具,酸甜苦辣样样俱全。
可是,这时候的番茄岂不是成了那12种味道的托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