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是一厂厨师,不小心摔了一脚,导致脑部爆血管,用了2万多,老板没给员工买社保,出了4千元,说答应再给一万五了结此事,多了免谈,因他母子在一个厂做,还说不要钱不接受老板的条件就赶出厂,住都不让住,老板很强硬,但面对病人这种血管问题,听医生讲可能能冶好,可能治不好,半身没知沉,最后要看他的造化了.现有两个问题:1,老板厂所有人没卖社保,如果劳动局查下来他罚多少钱,听说如果老板没买社保,在厂出了意外和住院费都是老板出,那请问社保的医药费有没有包括爆血管的这一项.2竟对以下问题综合问题,请教究竟问老板要赔付多少钱,最主要的住院的人能不能回到以前是未知数,要多少钱也是未知数,那如果老板买了社保,家人是不是不要出钱了.请教专家指点,感谢!!!
1、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应包含医疗保险)。你朋友所在单位没有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既违法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承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就是你所说的应承担所有应由医疗保险承担的医疗费用。脑溢血(脑部爆血管)等,应属于医疗保险范畴。
2、单位应承担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形成的医疗费,但毕竟你朋友属于患病而非因工负伤,所以不存在单位赔偿的问题,但应该让你朋友享受相应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同时,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
3、由于你“朋友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脑部爆血管,听医生讲可能能冶好,可能治不好,半身没知沉,最后要看他的造化了”,可见你朋友的病情不容忽视。鉴于老板的强硬态度,极有可能对你朋友的治疗及劳动关系是否存续造成伤害,因此,建议在你朋友的病情相对稳定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在单位要求解除与你朋友的劳动关系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争取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好!
首先我提醒你:目前绝大部分的打工人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很多人都怕丢掉工作、甚至是害怕其它报复等等而委曲求全的接收那些不良老板苛刻施舍条件!
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国家法律不健全与当地政府不作为而让这些问题一直很难等到完美的处理,从而让很多你这样遭遇的打工者无可奈何的放弃了申述的权利。
现在,如果你完全不能接受老板的处理方法,你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准备好资料(如劳动合同、上班厂牌、工资条、工卡、医疗病历、发票、诊断证明、可能残废的话还得准备定残评级等等)等等各种能够证明你们劳动关系、医疗方面费用的资料,准备投诉与上诉。
至于你的问题:
社保中的医疗可定是包含有脑部爆血管方面医疗费用的,因为你老爸的病是因为意外摔跤而引起,同时社保中的医疗是指的“住院”医疗,给付条件是指只要住院而引起的医疗费用;
至于具体的医疗费用赔付问题,这需要看具体的治疗结果,如果是出现后遗症等方面的严重问题是需要进行伤残定级评审后才可以进行一次性定量补偿的(当然也包含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
最后:顺便提醒你,考虑到投诉与上诉方面的时间问题与专业代理费用等等方面问题,建议你首先还是先与老板方面进行沟通,只要病情能够康复,首选方法还是谈判比较好,当然如果老板真的是太不讲道理的话,那绝不含糊的需要举起法律的武器进行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