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慧聪网汽车行业频道
都在说以市场为主导的经济社会里信奉“顾客是上帝”,可是,中国的汽车消费者却更多的有“自己是冤大头”的感受。
近日,汽车消费税政策可能调整的消息传来,让不少想购买小排量车的消费者心动不已,有税费上的优惠,又可以减少废气的排放量,减少政府在道路扩展上的支出,何乐而不为呢?然而,风一阵一阵的刮来,消费者的心却越来越凉。一方面汽车消费税政策不知道何时才能实施,另一方面全国22个省区市的84个城市出台的限小政策丝毫未改,尽管在04年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中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车使用和运营的规定。毕竟消费者买车是为了驾驶,买车是为了方便,如果在城市里处处被限行,消费者只能是望“小”兴叹,心动而不能行动。
这里也只是说消费者的消费自由被限制了。中国的消费者如果仅仅因为这就伤透了心,那也太脆弱了。在现实中,中国汽车消费者遇到不愉快的、严重的事情可是太多了。从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据可见一斑,2004年中消协接到有关汽车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投诉一共有7438件,这个数字比2003年增长了31.6%,这个增长速度要远远高于汽车销量的增长速度。其中汽车质量方面的投诉大概有5000多件,占了70.4%,涉及到整车、动力系统、制动系统,甚至还有空调等各方面的问题。位居所有商品类投诉增幅的第二位。面对如此多的烦心事,消费者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却遇到了各种或明或暗的困难。
我们先来说说“明”的困难。众所皆知,汽车的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标准、环保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是保障汽车消费“软环境”的首要因素。而我国在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不足,某些法规的出台首先考虑汽车企业的好恶,经常会因为各方利益无法协调,或是生产企业的反对和阻挠,迟迟不能出台。即使某些出台的法规,由于是多方的妥协产物,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在实践中时常遭遇“区别对待”和“举步维艰”的困境。看看我们千呼万唤、望穿秋水的“三包”、“召回”和“汽车产业政策”就不言而喻了。其实,汽车的质量标准、售后服务标准、环保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的完善,不仅仅是保障消费者的法宝,也是提高汽车企业竞争力的利器。当美国汽车工业与国际领先水平还有很大差距的时候,美国商务部力挡汽车厂家的阻力,颁布了“柠檬法”,规定了三次修保就退车,正是在如此强硬了政策下,美国汽车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
正是没有“明”的保障,中国消费者吃的“暗”亏不计其数。汽车厂家面对问题推诿责任,久拖不决。当汽车性能发生故障,造成汽车自燃、方向失灵、制动失灵、轮胎爆炸、安全气囊失灵等原因的交通事故时,生产厂商多以消费者使用方法不当或路况太差为由,拒绝承认车辆出现问题。消费者想进行鉴定不但要承担高昂费用,而且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精力及时间。据了解,目前在我国全国范围内,国家级的汽车检测中心也只有6家,地方一级可提供专业汽车检测的鉴定机构更是奇缺,而目前国内检测机构少而且还有难度:鉴定者必须提供真品的样本或者数据才好鉴定。可是厂家不提供样本或提供的样品和数据的真实性无法保证,而消费者通常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同款新车。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多难题使汽车质量纠纷的解决在这一步就卡住了。多数情况下都是厂家自行鉴定,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也让消费者难以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
还有某些汽车经销商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行为也人无法忍受,尽管这仅仅是一部分人的行为,但是对于整个经销商队伍的影响是巨大的。维修企业的技术和操守问题应该更值得关注,在各种汽车消费者满意度调查中,维修技术不高和维修价格混乱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同时,广告中不乏夸大之词,车辆的更新换代更多的是以外观的更新来代替技术的改进,虚虚实实的行业惯例让消费者如坠五云中。总之,汽车消费者看到的更多是自身利益无法的得到有效保障的现实,不论是现在的“行业惯例”还是某些“个别企业行为”。
“路漫漫其修远兮”,汽车消费要真真正正的做到明明白白的消费,还是需要时日的,这既要有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保障,也要有消费者坚持不懈的维权之举。
作者:曾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