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今年起我市正式成为全国第48个、省内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继续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在征求了21个省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袁秀梅副市长11月18日主持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再次征集意见后,市政府办公厅于12月5日正式印发《海口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实施。
试点城市实施意见明确了海口市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及主要措施。未来两年内,我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核心内容是,提高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在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综合竞争力强的企业和品牌,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营造鼓励发明创造和自主创新、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四个方面着手,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运用知识产权提高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贸易投资环境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