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各位通报一声:老汉的写作进程比较顺利。今天偷空上来发一贴,但怕是没有精力回帖的了。还请老汉的博弟博妹们谅解。
三年前在贵阳认识了一个叫蒯欣欣的酒吧调酒师,这个姑娘26岁,脸蛋比老汉好,个子比老汉高。老汉多年来一直喜欢比自己高的女人,没有特别变态的意图,主要想法是希望这个人能给老汉生一个能长高的孩子。俗话说爹矬矬一个妈矬矬一窝,老汉就担心孩子生得太矬。老汉小时候就很矬子,打架斗殴基本上充当沙包的角色。长大成人之后寄希望于自己的孩子不当沙包,这愿望不算过分。
调酒师不只是身高脸靓,身材也好,就像一个模特。说她像模特是指她穿长裤的时候,这时候你才能看见她的两条性感的长腿是什么形状。她平时喜欢穿那种比较宽大的蝙蝠长袖衫,还喜欢穿高腰皮靴,裙子下摆很长,走起路来飘飘的。瓜子型脸蛋上有一只微翘的鼻子和两只黑亮黑亮的大眼睛,当然,她还有两片不用涂唇膏也红润的嘴唇。老汉不太擅长人物形象描绘,反正就是说蒯欣欣比起那些电影明星只能更漂亮更具有活力。
有一次老汉陪欣欣到郊外小资,老汉在下坡的时候扶了她的腰。她回手就抓住老汉的手腕子一扭,老汉差一点就仰天倒下去,还是给姑娘一把扶住了。我感觉姑娘的手非常有劲儿,老汉居然给她抓得挺疼。欣欣笑了笑,说:“照顾好你自己就行啦,我不用你绅士风度。”
我回忆起那一扶一抓的感受,觉得这姑娘对男人戒备得有点过分。按理说在酒吧里工作有几个不是碰这碰那的,何况我们关系很亲近的了。姑娘大概是担心我要摸她的蛮腰占便宜,本能地就要反抗了。东北俗话里有四大娇,排在最重要位置的是跑腿的行李和大姑娘的腰,都是碰不得的娇贵物件。
我看见过蒯欣欣的调酒表演,大酒瓶子被她舞来抛去弄得人眼睛花,人们一边看一边哇哇乱叫。我那时候估计她的手劲儿就是抛大酒瓶子练出来的。
后来我遇到什么情况都不扶不摸,免得又给人家抓手腕子。
蒯欣欣自己有一处房产,她还有一只金毛猎犬,美国系列的。白天蒯欣欣上班,金毛自己留在家里;晚上蒯欣欣回家,金毛就躺在床边睡觉。我去蒯欣欣家里时见过那只狗,名字叫粒粒;对客人比较友好,但你必须要陪着它玩,至少要它玩得比较累才行,否则它就一直围着你乱跳乱叫,一般情况下都是人先累得不行。
蒯欣欣的父母也在贵阳,但他们不知道女儿的房子在什么地方,和女儿见面基本都是在酒店。说起父母蒯欣欣就眼泪汪汪的,但她从来没有说为什么不让自己的父母到自己的家里,为什么她也不去父母家。“有一天我或许能告诉你很多,但不是现在。”我觉得蒯欣欣非常神秘,但我从来不问太多。这是老汉与人交往的习惯,人家想说的不必问,不想说的你还要问就是心理变态。
后来我去了云南,再后来就接到了蒯欣欣的短信,她说:“我受伤了,很重。粒粒。”她给我打电话或者发短信我的手机上从来不显示号码,因为这个我多花了不少冤枉钱:不法之徒经常用这种方式骗你接电话,多半就是国际长途费用。后来我们约定她打电话的时候先发个短信,后边加注“粒粒”。
我马上去了贵阳,在一家部队医院里见到了蒯欣欣。
她给几个蒙面歹徒把腰打断了。
医生说站起来的机会有,但还要看运气。
蒯欣欣是边某防缉毒大队的侦查员。她14岁就进了部队当文艺兵,蒯欣欣不喜欢唱歌跳舞,后来她的个头儿也不适合跳舞,部队就直接把她送进了军校。毕业后蒯欣欣就干起了缉毒,她喜欢外勤,还立过一次三等功。老汉想起摸到她的腰她那么反应过敏,那一定是怕老汉发现她有枪。她的枪有时候掖在腰里,有时候藏在腋下,有时候搁在手提袋里,有时候塞在靴子筒里。反正要看情况,哪里最隐蔽就放哪儿。她喜欢穿蝙蝠衫和长裙高腰靴子,也是为了大铺面容易藏枪。
蒯欣欣一直在那家酒吧做卧底,连酒吧老板也不知道自己的调酒师是警察。也就是说蒯欣欣的调酒技术不参假,她的确是靠这个技能被酒吧录用的。缉毒大队注意到这家酒吧不仅容纳吸毒吃摇头丸的,更主要的是他们还藏毒和贩毒。
蒯欣欣回忆加回忆,但怎么也想不出自己哪里露了马脚。那天晚上她刚刚走到酒吧旁边,就给几个蒙面大汉围上了。蒯欣欣还没有来得及取枪,就给一个大汉一棒子打在腰上。蒯欣欣摔倒的时候已经把手枪从皮靴筒里掏出来,她在昏迷之前开了两枪,醒来的时候就在医院里了。
同事说她打中了两个歹徒:警方化验了地上的血迹,除了蒯欣欣的,还有另外两种不同的血型。
暴徒们没有开枪打死蒯欣欣也没有抢走她的枪,所以大队里估计蒯欣欣身份暴露的可能性不大;最大的可能是蒯欣欣无意中把什么人得罪了,一般的报复,他们并不想要蒯欣欣的命。抓捕的难度在于这些人干的很职业,除了那些血迹,有侦破价值的东西一点儿都没有留下。
我看见蒯欣欣的时候她只能躺着,脖子上也给石膏固定了,就是说她受伤的地方不仅仅是腰。在这种情况下我一般都很心动,就非常想抱人家。我感觉这种时候的欣欣格外美丽,只有脑袋露空气里的样子非常奇特,我就是想上去亲她一下。我知道这有点变态,但每个人或轻或重都有一点,只是变态的领域不太相同。
欣欣说:“不许你碰我!我脸上的肌肉不能激动。”
我感觉很没面子,说:“谁要碰啦谁要碰啦......把我当成什么人啦?”
欣欣说:“切!你大好人呗。装!还不知道你呀!”她看着我拿的水果,说:“还不能吃呢,只能喝。”
我说:“伤好了以后呢?”
她说:“弄不好就转业当老百姓了呗。”
我说:“你估计能抓得住那几个吗?”
蒯欣欣说:“可能性不大。”想了一会又说:“嗨!请假装的大好人帮一个忙吧。”
我说:“你说吧,我一定尽力。”
“你去一趟大队,帮我把粒粒带走。”
我说行,又问:“这几天粒粒一直在那里?”
蒯欣欣说:“你先去一趟我家,把床下边的手提箱拿来。”
我拿着钥匙到蒯欣欣家里,找到那个手提箱。我回到医院的时候,蒯欣欣正在睡觉。
她醒来的时候我还在那里看报纸,我看见报纸上有一条社会新闻,正是关于蒯欣欣的。但那上边只是说流氓袭击女调酒师,正在侦破云云。
蒯欣欣说:“如果你回沈阳,别忘了把粒粒也带走。”
我说:“开玩笑,你舍得吗?”
她说:“医生说我最快也得三四个月才能行动,而且还不知道能不能站起来呢。”
我说:“你真的不清楚是什么人干的?”
蒯欣欣说:“清楚,但没有用处。”
我说:“为什么啊?难道......”
蒯欣欣告诉我说,她可以断定是一个黑帮头子叫人干的。原因很简单,黑帮头子想让蒯欣欣陪酒甚至想花钱睡她,蒯欣欣当然拒绝了;这家伙不死心接连数日都纠缠不休,蒯欣欣不想招惹是非,只能不卑不亢地周旋。黑老大不相信酒吧里还有讨厌钱的女人,就强迫老板出面。老板花说柳说也没有用处,黑老大就挂不住脸了,干脆来硬的。他借着酒劲对蒯欣欣动手动脚,蒯欣欣百般退让躲避也不行,蒯欣欣实在不能忍受了,就狠狠把黑老大揍了一顿。那一顿暴打可是不轻,连踹带蹬加上这个拳那个掌的,黑老大在家里足足躺了半个月。这时候同事们才知道调酒师不光是美女,还会拳脚。酒吧也从此名声大振,客人反倒多起来。人们都要看看这个美女调酒师,言语间倾慕和敬佩根本不加掩饰。老板也把蒯欣欣的薪水一下子提高了三成,他生怕别的酒吧把蒯欣欣挖了去。他哪里知道就是不给钱蒯欣欣也不会走,她醉翁之意不在酒。
“除了这个杂种,我没有得罪过任何人。”蒯欣欣说。
“那就这样了?”
蒯欣欣说:“不这样还能怎么?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和这件事情有关系。”
我在贵阳住了三天就回到云南,一个警官送我上车,否则粒粒不可以坐车。我回到云南以后一直和蒯欣欣保持着联系,半年后我离开了云南,这时候蒯欣欣已经可以坐起来并且坐在轮椅上活动了。一个朋友帮助我把粒粒和煤球安排了托运,我们一起坐飞机回到沈阳。
去年夏天我接到蒯欣欣的电话,她说她现在可以站起来走路了,“腿还不太听话,但终于可以走路了。”
她说:“你现在看见我一定认不出来了。”
我说:“胖得和肥肥似的?”
“是啊,但两条腿却细细的。”她嘻嘻地笑起来,又说:“再过半年!我保证只要半年,你看见的又是那个模特!”
07年元旦,我在博客上看见了她的留言:“哈!在这里找到你真麻烦!”
我找到她的博客,看见了她的一组照片。照片上日期显示是20061225。我一张一张点上去,看见了蒯欣欣现在的样子:高高的,要腰有腰要腿有腿的,还是那个模特身材。
她笑嘻嘻地看着我,好像说:“怎么样?不骗你吧?”
昨天,蒯欣欣打电话来,她说:“那家伙到底还是撂了!”
我问:“是那个主使打手袭击你的家伙?”
“傻瓜!不是他是谁啊?你还知道谁?”
“你抓住的?”
“差不多吧。我要告诉你的是抓住他的时候,老子照他命根子上踹了好几脚!”
“你的同事呢?他们不制止你?”
“他们挡在外圈,谁也看不见,光能听见那兔崽子惨叫!”
我说:“你不会把......”
“但愿他的家伙不能再用了!他压根儿就不该长那个!”
我也笑起来,我感觉蒯欣欣没有什么不对。
我说:“你什么时候来沈阳,还想要回粒粒吗?”
“夏天吧,我夏天有个长假,那时候去沈阳。”
又说:“粒粒就不要了,粒粒一定是人家的家庭成员啦。”
她叹了一口气,“粒粒跟着我不享福......”
我说:“欣欣,我实在好奇,我......”
“你是想知道那个箱子里装的什么?”
“是的,你那么在意......”
“嗐!是我读初中时候的全部家当......”
补白:
有网友评论说老汉瞎掰,老汉说明一下——1)故事是真实的,只是人名和城市名称改换了;2)卧底警察带枪不带枪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的,不能自充专家地认定绝对不能带枪;3)待此女警退役并不受保密条例的约束时,老汉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就公开她的博客地址(如果她博客那时还开门);4)如果是写虚构作品,老汉是不会这么写的——太简单了,浪费素材;5)虽不是小说,但依旧是属于老汉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