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美容美发企业5月15日前应将价目牌上墙
我市各美容美发经营者(含产品经营和教学培训),必须在5月15日前使用由当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规定的标价格式,并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这是记者从昨天市物价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美容美发服务明码标价采用价目牌形式,将基本服务项目(如洗、剪、吹、烫等)、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含使用产品)等内容上墙公布,同时标注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监制单位。价目牌无法罗列或需对基本服务项目进行具体说明的,可使用价格本进行明码标价,价格本应张贴或挂在价目牌空白栏内。价格本格式参照价目牌格式进行制作。美容美发教学培训应使用收费公示牌,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等内容,同时标注价格举报电话12358和监制单位。
从5月16日起,福州市物价局将对我市美容美发行业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部门将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认定为价格欺诈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