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7月.同村某个人打电话来.在电话里两人发生口舌在挂电话不到15分钟他们父子俩就赶到我家拖住我又是踢又是打.我爸吓的大喊救命时邻居跑来把他们硬拉开来.我当时马上就报了警.在警察做笔录时其中一个打我的说掉了两颗牙.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掉了的.也许是我在挣扎的时候不小心手碰到了他的嘴...但现在他们却要我赔他的医药费和误工费8000元.他们父子一个是61岁.一个是35岁.请问大家.他们的要求合理吗?
1.你可以正当防卫作为抗辩理由;
2.他们父子俩赶到你家来先动手打你,他们存在过错,法官在审判中会运用到自由裁量权,估计你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他们前面所说,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正规发票为准,误工费一般只计算其住院期间(如果作了伤残鉴定并评上伤残等级,则可能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3.你现在做好你的证据,你的人证最好与你没有利害关系(比如是你的亲戚),必要时可以请他们出庭作证。
首先分清谁的过错,然后可以按照医院的药费单子,酌情赔偿。
酌情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都要有依据,医药费要有医院的收据,误工费要有工资条等依据。
1、对方是闯到你们家对你实施殴打,因此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主观上具有过错。在赔偿时英应划分双方责任比例。
2、对于对方提出的赔偿请求,应提供证据,比如医疗票据,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没有证据的要求得不到法律支持。
3、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无法调解,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双方对于损失的承担比例。同时你们应积极寻找目击证人,为今后诉讼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