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8月末,斯帕克曼&斯蒂芬斯公司完成了原型车车体的设计开发工作,而此时标准的吉普车设计方案也已经出笼。但偏偏事与愿违,水陆两栖改型的开发工作十分困难且耗费时日,第一台QMC-4水陆两栖原型车直到1942年2月才最终完成,样车在密歇根州休伦湖上进行了试验。紧接着3月30日又在弗吉尼亚州的海边进行了抗浪试验。此时,威利斯和福特公司已经开始全速生产吉普车,军方迫切希望水陆两栖型吉普能够尽早投产。1942年5月福特公司获得了首批5000辆两栖吉普车的订单,按照福特公司的命名方式,政府用车用G表示,轴距80英寸的车辆用P表示,水陆两栖车辆用A表示,这样一来新车就被定名为GPA两栖运输车。不过士兵们更乐于称其为“Sea Jeep(越洋吉普)”或者Seep。

GPA两栖吉普车采用加长的福特GPW 4×4吉普车底盘加装水密车体制成,车长4.62米,宽1.63米,采用一台排量2.2升的4缸8气门汽油机,在3600转/分时能够输出60马力的功率。GPA可以切换成4×2驱动或4×4驱动方式,油箱容积12加仑。水上行驶时利用分动箱上的动力输出轴驱动车体后部的螺旋桨前进,水上最大行驶速度为8公里/小时;此外输出轴还能够驱动车底的排水泵。通过利用方向盘偏转前轮以及车体后部的舵,GPA能够方便的完成水上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