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8月到期,已在2月就通知了租户5月搬出
4月初和租户沟通,能否5月搬出,租户不搬
有合同,合同中有提前解约赔偿条款,愿意赔偿租户
原本计划5月开始装修,准备11月结婚的所以在时间上急
可否通过什么法律途径,强制哄走租户,该赔的依然赔?
希望一是解决速度快...二是非暴力..
谢谢
在解决途径上,还是建议楼主与当事人好好沟通。不赞成走司法途径,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司法途径一路下来可能要走几个月。
你可以尝试适当的调整赔偿数额,或者为租户联系好另外房源,租户如果比较通情达理的话,这样的事情也会答应的,毕竟你们在当初也有提前解除合同这样类似的约定。
祝好~~~~~~
这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你可单方提前要求终止合同。如无,则你无权要求对方提前搬走。
还是和租户好好协商一下,毕竟人生大事,应该都能够理解。
房子出租后,你因“结婚”要用房而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并依合同有关提前解约赔偿条款对承租人进行赔偿,且能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合法合理。承租人应能充分理解并予以配合。
当你无法改变别人的时候,你只能改变你自己了!如果你的租户如此不讲道理,那真是很无奈了。为了不留后遗症,因为房子是你的,惹怒了租客,他今后恶作剧你,你很麻烦,因为你在明处,他在暗处,你只能迁就让步吧!息事宁人是对付小人的办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