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历史上的九次大裁军:不可逆转的必然(3)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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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邓小平领导四次精简整编 从60年代初期至70年代中期,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变化,为了防止敌人突然袭击,保卫国家安全,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由和平时期转入临战状态,军队人数成倍增加,到1971年,全军总人数与1965年相比,又增长20%多,同1958年相比,增长了1.53倍。国防费开支一增再增,由60年代初的8.9%到1968年增至26.1%。到1975年军队人员扩大到661万人,成为人民解放军历史上人数最多的时期,相当于美苏军之和。 邓小平在1975年复出后,开始着手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他以"消肿"为突破口,抓军队质量建设,抓装备,抓编制。当时,由于军队长时间受到党的"左"倾思想的影响,特别是遭到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破坏,一方面数量过多,臃肿不堪;另一方面则军事素质较低,在编制、装备、训练等方面,与现代战争的要求,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邓小平指出:"我们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军队很臃肿。真正打起仗来,不要说指挥作战,就是疏散也不容易。"为此,他提出:军队要整顿,要消肿,要抓编制,抓装备,抓训练,提高现代化水平。要"减少不必要的非战斗人员。减少统率机构、指挥机构人员,最主要的是减少干部"。领导人民解放军进行大规模的精简整编,这是关系军队全局发展的战略举措。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从1975年至80年代中期连续进行了4次大规模精简整编,一次比一次规模大,一次比一次搞得深刻,直至百万大裁军。 【第一次精简整编】 1975年6月24日至7月15日,中央军委召开具有历史意义的军委扩大会议,集中讨论和重点解决了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等重大问题。9月,中央军委批转了《压缩军队定额调整编制体制的方案》。《方案》规定全军总人数精简26.2%。其中:(一)陆军:步兵部队,精简27.3%;工程兵、铁道兵精简最多,两者精简数占陆军兵种部队精简总人数的92.1%;有些部队实行简编,保留技术骨干,减少普通兵员。将县、市中队移交地方公安部门,改为人民警察部队。(二)海军:精简17%。调整基地、舰艇、高射炮兵和航空兵部队的编制体制;将部分工程建筑部队改为基建工程兵性质的部队,不计军队定额。(三)空军:精简16.4%。主要精简机关;空降兵部队实行简编;撤销一部分高射炮兵部队;工程修建部队改为基建工程兵性质的部队,不计军队定额。(四)各军区及其直属单位精简38%。总部及其直属单位精简16.6%。这次精简整编,从1975年第四季度开始。陆军部队和军区机关进行了整编;步兵师整编为满员师和简编师;铁道兵地铁部队、部分工程建筑部队和县、市中队移交给地方有关部门;撤销了部分空军军部、高射炮兵师、地方独立师和步兵师。到1976年,全军总人数比1975年减少13.6%。后来,确定的精简整编任务因受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没有完成就停了下来。然而,这一次精简对军队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二次精简整编】 1977年,邓小平重新恢复军委工作后,立即把整顿再次提上军队建设的重要日程。而整顿军队的第一步仍是消肿,精简整编,改革体制。在同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他指出,"肿"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臃肿的情况还很严重。同年12月中央军委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军队编制体制的调整方案》。这个方案,肯定了1975年规定的精简整编任务。这次精简,全军从1978年开始,精简的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机关,首先是总部和各军兵种、大军区、省军区领导机关;同时,要充实担负坚守要点任务而人数较少的守备部队和担负守备任务的机动步兵师的编制人数,继续改装部分步兵师的编制装备等等。这次精简工作,是在1978年和1979年进行的。 【第三次精简整编】 1980年3月,邓小平在军委扩大会议上发表了《精简军队,提高战斗力》的长篇讲话,不仅阐明了"消肿"的必要性、迫切性和精简的方针、原则,而且提出了军队体制的全面改革问题。他说:"我们国家现在支付的军费相当大,这不利于国家建设;军队人员过多,也妨碍军队装备的现代化。减少军队人员,把省下来的钱用于更新装备,这是我们的方针。"为使高级干部认清消肿的紧迫性,他要大家面对现实,严肃地想一想:在当时那种全身臃肿、机构重叠、指挥不灵的状态下,我们军队有没有战斗力?一旦有事行不行?......如果从我们面临的更强大的对手来说,衡量一下我们的战斗力,可靠性怎么样?不难看出,邓小平如此重视军队的精简问题,目的不在于减人,他考虑的是建设一支战斗素质很高的军队,一支足以抗击现代化强敌的精兵。这次会议,决定对全军再进行精简整编。这次精简整编的重点是大力精简机关,改革不合理的编制体制,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部分部队实行简编,并将部分部队移交地方。1982年9月,中央军委根据邓小平关于部队精简整编要用革命的办法,用改良的办法根本行不通的指示精神,报请中共中央批准,决定在1980年精简整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全军的编制体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领导机关缩编为总参谋部的业务部门,各军区所属的上述3个兵种领导机关,也作了相应的改编;将铁道兵与铁道部合并,撤销基建工程兵;撤销省军区的地方部队;部分边防部队移交公安部门,新组建了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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