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几天,徐某送来藏有密写剂的特制皮鞋一双,并确定了入境日期。1958年2月12日下午2时,由国防部二厅特务徐某亲自送刘人惠到罗湖车站,监视他登车入境。
刘人惠来到母亲和妹妹身边,感到惬意极了。在母亲和妹妹的浓浓亲情的劝说下,他的思想确实开始动摇,准备向政府自首。他为了能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竟然冒充我党地工人员。
1960年5月31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祖国万岁罪判处刘人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更具有戏剧性的是,本文开头公安部通报中的那个国民党派遣特务并不是刘人惠,通报中介绍的情况和外部特征与刘人惠有很大差别。刘人惠既没有在港居住十余年,眼角也没有黑痣。欣喜的是,武汉市公安局同时将公安部通报中的国民党特务刘某逮捕归案,侦破刘人惠特务案应是个意外收获吧!